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餐厨协同处理)选址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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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焚烧厂,生态保护

鹰潭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东经 116º41′-117º28′,北纬 27º51′-28º38′之间。东部、

西北部与上饶地区的弋阳县、万年县和余干县接壤,西部、南部与抚州地区的金溪县

和东乡县毗邻,东南一隅与福建省光泽县相连,距省会南昌市仅 130km。由于鹰潭市

处在长江三角洲和海西经济区的顶角,故成为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进入内陆的门户和我

国东西区域交流的咽喉。2017 年末鹰潭市常住人口 116.75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 68.98

万人,占总人口比重 59.08%。

鹰潭市目前主要垃圾收集方式为各区、市、县环卫处负责,通过城区分布的垃圾二

级转运站收集老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的垃圾,各区、市、县环卫处车队将垃圾运送到原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鹰潭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鹰潭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鹰潭市城区东南方向的马塘窝,属四青镇管辖范

围。填埋场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实行分层摊平,往返碾压,分单元逐日覆土

的作业制度。马塘窝填埋场设计总库容 230 万立方米,设计填埋高度由 44m 至 75m,

服务年限 13 年。按 2005 年投入使用考虑,其垃圾处理起始规模为 250t/d,之后的逐年

垃圾量增长率为 6%,2012 年达到 350t/d。第一库区设计填埋为 7 年,垃圾已达 100 余

万吨,即将饱和,新建二期征地很困难。

原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 500吨,

年处理能力 18.25 万吨(进厂量),焚烧处理 13.33 万吨。最终处理规模达到日处理生活

垃圾 1000 吨,年处理能力 36.5 万吨(进厂量)。一期工程焚烧采用 1×400t/d 台机械炉

排炉,1×6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期工程于 2014 年 12 月底开始施工,2017 年 4

月投入运行,二期工程还未建设。从 2017 年 4 月到 2018 年 8 月,共处理生活垃圾 195560

吨,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 377.53t/d。而鹰潭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同时也在处理生活

垃圾。

因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原特许经营企业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生

严重违约行为,鹰潭市政府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正式终止原《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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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权。

鹰潭市人民政府为确保鹰潭市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促进

鹰潭市环境质量的提高,保持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鹰潭市市长办公会会议研究

决定,通过择优招商方式引进国内先进、成熟企业重新启动实施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含餐厨协同处理),并将该项目列为市级重点项目。

鹰潭市人民政府授权鹰潭市投资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联合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

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光大环保

能源(鹰潭)有限公司。由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有限公司负责选新厂址进行鹰潭市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餐厨协同处理)的建设。采用特许经营权 BOT 模式投资建设,

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及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建设单位从垃圾处理费和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售电等方面获取收益。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其中含建设期 2 年。

可见,为加快鹰潭市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

资源化,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鹰潭市的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选择成

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刻不容缓的。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餐厨协同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00

吨/天,是一个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的环保工程。预

留协同处理餐厨垃圾,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 100 吨/天。

本项目设计服务区域为鹰潭市市域范围,包括鹰潭市中心城区(月湖区、信江区、

高新区、龙虎山风景区)及贵溪市、余江区,处理服务区域全部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生

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

等单位及农村的生活垃圾。

为此,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对规划选址进行论证。

根据委托,我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踏勘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项目的

选址进行了初步论证,形成了本报告,提交鹰潭市相关部门审核。

1.2

编制依据

1.2.1

政策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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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护法》,2013 年 6 月 29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 年 5 月 24 日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 27 日修订;

9)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 12 月 27 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0 年 1 月 29 日;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14 年 6 月 27 日;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1997 年 1 月 1 日施行;

13)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1991]583 号;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 号;

15)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

号;

16) 《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建城[2010]61 号;

17) 《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

[2017]2166 号);

18)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

号)。

1.2.2

标准规范

1)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2)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3)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10〕142 号);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

157 号);

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6)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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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城乡规划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3)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4) 《生物质能源“十三五”规划》;

5) 《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 《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年)》;

7) 《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8) 《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9) 《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0) 《鹰潭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11) 《鹰潭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0~2020)》。

1.2.4

其它资料

1)

《鹰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记录摘要(二十七)》(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2018 年 8 月 3 日);

2)

《鹰潭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三十四)》(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4 日);

3)

项目选址的委托合同;

4)

电子地形图。

1.3

编制原则

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 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

坡、泥石流、沼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

3) 不宜选择在城市规划区。

4) 应有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和污水排放条件。

5) 应有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运距合理。

6) 不宜选在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风景区及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7) 应易于接入地区电力网。

8) 选择人口密度较低,土地利用价值较低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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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选择征地费用较低,施工较方便的地区。

1.4

项目建设单位

本项目由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有限公司负责筹建并运营。

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有限公司是由鹰潭市人民政府授权鹰潭市投资公司作为政府

出资代表,联合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控股有限

公司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鹰潭市投资公司出资比例为 30%,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控

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70%。

鹰潭市投资公司是目前鹰潭市市本级主要的政府融资平台,并承担市本级大部分政

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成立以来,一直以城市建设为已以任,始终围绕着

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来谋划和发展。充分利用直接融资和金融机构间接

融资两个渠道,积极运用信贷、信托、债券、中票、基金等各种金融工具,在坚持成本

最低的情况,为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累计获批到账融资资金 181.41

亿元,投资鹰潭市市本级重点项目工程 114 个(其中鹰潭市投资公司承担了 41 项建设

任务),累计支付工程款 96 亿元。做旺了高桥区、做靓了老城区,开拓了信江新区,打

造了一江两岸的“十里长廊”,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中坚、骨干作用,为提升鹰潭城市

形象,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作出重要贡献。截止 2017 年底,鹰潭市投资公司资产总额

259.66 亿元,负债总额 90.99 亿元,资产负债率 35.04%。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国际”)为中国光大集团旗下实业投资之

旗舰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257),为中国环保行业的领军企业,

是中国首个全方位、一站式的环保产业服务商。光大国际以人才、科技为引领,全面推

动旗下环境科技、环保能源、环保水务、绿色环保、装备制造及国际业务六大业务板块

的发展,培育了一大批行业领先、具有国际水准的项目,包括垃圾发电、水环境治理、

生物质综合利用、危废处理、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环保工程建设、技术研发、环保设

备制造、环保产业园的规划、建设等。